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凤头鹰受伤吉首警民携手救

本文转自:红网

红网时刻湘西8月25日讯(通讯员向晶晶)8月22日,吉首市镇溪街道一名热心市民拨打石家冲派出所报警电话称,自己家中突然飞进一只大鸟,大鸟脖子碰到玻璃后,蜷缩在地上不动了,疑似保护动物。

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只见那只大鸟蜷缩在地上,当时无法站立与行走,民警小心接过该动物,仔细查看对比,发现这是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凤头鹰。因为这只凤头鹰受到严重惊吓,所以民警小心翼翼将其放进篮子内,提供饮食悉心照料,并拨打了林业局的电话。

随后,林业工作人员来到派出所领走该动物,并表示这确实是一只凤头鹰,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将对其进行专业救治,待其具备野生生存能力后,选择适宜地方放归大自然。

救助注意事项:对于出现受伤、病弱、饥饿等情况需要救助的野生动物,及时采取正确的治疗、康护、补食等方式。看到野生动物应当第一时间联系相关部门以便及时进行救助。



转载请注明:http://www.abuoumao.com/hytd/6128.html

网站简介| 发布优势| 服务条款| 隐私保护| 广告合作| 网站地图| 版权申明

当前时间: 冀ICP备19029570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