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苍鹰当宠物无知男子被刑拘潇湘晨
三秦都市报-秦闻讯(记者葛兰)年3月,公安阎良分局阎良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获得辖区居民孙某(男,39岁,阎良区人)有购买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苍鹰的线索,遂立即开展调查。
经调查,犯罪嫌疑人孙某在几年前在观看某平台直播时,看到有人饲养苍鹰并将训练苍鹰的视频上传,自己也很感兴趣,以元价格从河南一嫌疑人处购买苍鹰一只在家饲养,后该苍鹰死亡。随后孙某再次向嫌疑人索要了一只苍鹰开始训练苍鹰寻求刺激。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孙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孙某已被阎良分局刑事拘留并移交至河南警方。
在此,阎良警方提醒广大群众,苍鹰俗名大鹰,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也是世界濒危物种之一,不允许非法猎捕饲养。饲养宠物要详细了解,核查该物种是否属于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避免无知而犯罪,更不能知法犯法,为追求特立独行、刺激而购买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而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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