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推出首批25个全市通办政务服务

近日,鹰潭市行政审批局在市县两级政务服务大厅同步设立“全市通办”专窗,推出首批25个“全市通办”政务服务事项,包括22个市场准入类事项和3个民政、文化类事项。通过“异地代收代办”、“收受分离”等模式,由群众跑腿变为审批部门“接力”审批,实现企业群众“就近办”。下一步,鹰潭市还将陆续推出更多“全市通办”政务服务事项,让企业群众享受更多便捷服务。

附件2:

鹰潭市第一批“全市通办”政务服务事项

办理流程

一、设立“全市通办”专窗

在市本级、贵溪市、余江区政务服务大厅分别设立“全市通办”专窗(以下简称专窗),负责受理企业群众(以下简称申请人)提交的跨区(市)的办事申请。

二、“全市通办”专窗受理范围

(一)公司设立登记、分公司设立登记、公司变更登记、分公司变更登记、公司注销登记、分公司注销登记、非公司企业法人设立登记、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登记、公司备案登记、非公司企业法人备案登记、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合伙企业变更(备案)登记、合伙企业注销登记、合伙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合伙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登记、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个人独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登记等22个非外资的市场准入类事项。

(二)地名命名、更名审批,娱乐场所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变更审批等3个社会事务类事项。

三、具体办理流程

(一)22个非外资的市场准入类事项

1.由专窗人员负责受理或引导申请人至市场准入审批科(股)进行受理。

2.专窗人员或市场准入审批科(股)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指导、协助申请人在网上提交申请,对年纪超过60岁的老年人全程提供帮办代办。提交申请后,工作人员及时通知相应的有权限的审批部门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受理审批;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相应审批部门应当及时并一次性告知工作人员,工作人员指导、协助申请人补正。

3.审批结果(证件、证照、批复等)领取方式。工作人员应当告知申请人领取种类(电子证照、纸质证照等)和领取方式(自取、邮寄等),由申请人自愿选择。

(二)3个社会事务审批类事项

1.由专窗人员负责受理或引导申请人至社会事务审批科(综合业务审批股)进行受理。

2.专窗人员或社会事务审批科(综合业务审批股)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指导、协助申请人在网上提交申请,提交申请后,工作人员及时通知相应的有权限的审批部门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受理审批;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相应审批部门应当及时并一次性告知,工作人员指导、协助申请人补正。

3.审批结果(证件、证照、批复等)领取方式。工作人员应当告知申请人领取种类(电子证照、纸质证照等)和领取方式(自取、邮寄等),由申请人自愿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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