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城区第一批历史建筑名录公布
为进一步加强鹰潭市历史建筑保护,更好地传承和弘扬优秀历史文化、健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彰显城市特色风貌,日前,鹰潭市政府确定余江古县衙等26处建筑为鹰潭市城区第一批历史建筑,并向社会公布。
首批26处历史建筑分布在余江区锦江镇(17处)、马荃镇(2处)、邓埠镇(1处)、画桥镇(6处),分别是:余江古县衙、文庙、财神庙、邹韬奋旧居、天主教堂、兰桥、乐氏宗祠、义井、紫云驿、龙溪书院、安仁古城城墙、中心街号民居、中心街门楼、桂天官府第遗址、秀挹古峰门坊、王定国民居、中国人民大学文革下放人员办事处遗址、蒋家祠堂、姜家科第世家门坊、镇龙宝塔、画桥人民英雄纪念塔、余江县苏维埃政府大会堂旧址、余江县苏维埃政府一区区委旧址、画桥大捷遗址、汪源赣东北红军指挥部旧址、林家坞红军征兵登记处旧址。
市政府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工作,历史建筑属地政府要积极探索历史建筑活化利用路径和方法,推动建立历史建筑保护和利用长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历史建筑文化展示和文化传承价值。
余江古县衙位于锦江镇中心街,始建于宋端拱元年(年),坐东北朝西南,后因兵乱,几兴几毁。民国六年(年)再获修复,石砖木结构,基本保持了道光时修建的格局。共五进,占地面积平方米,部分建筑“文革”时被毁。现存仪门、“吏户礼”三房(东厢房)、“兵刑工”三房(西厢房)、大堂以及监狱基址,总占地面积平方米。
余江县衙从宋端拱元年始建到民国期间再次修复的近一千年间,前后被毁十余次,它的沧桑巨变,也是余江人民苦难历史的写照。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对县衙进行了保护利用。年9月15日,余江县人民政府将余江县衙门列为第一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年11月6日,鹰潭市人民政府将余江县衙列为第一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年3月,江西省人民政府将余江县衙列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经过年、年两期修缮,仪门、大堂、左右司房焕然一新。
来源鹰潭日报鹰潭同城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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