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度鹰潭市内
鹰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年度鹰潭市内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处置能力过剩项目情况公示
为统筹全市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提升全市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能力,优化项目布局,根据《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的实施意见》(赣环固体〔〕32号)要求,发布我市年度鹰潭市内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处置能力过剩项目情况公示,引导社会资本合理投资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建设项目,促进我市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行业高质量发展。
鹰潭市年度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企业12家,许可证12张,核准经营规模吨/年,有效经营规模吨/年,实际接受量吨,未超过全年有效经营规模量。
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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