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凤头鹰误入民居,想飞出去
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陈栋通讯员杨日龙陈芬琪近日,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凤头鹰冒着大雾天气捕食,不料误入台州市天台县的一户村民家中。好在发现及时,白鹤派出所在接到群众求助后,成功救助并放归大自然。1月14日早上7点20分左右,天台县白鹤派出所接到群众的电话,称家里来了一位“不速之客”,疑似是一只“老鹰”,请求民警前来救助。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发现这只大鸟身上无明显外伤。村民介绍,估计是当天清晨大雾天气能见度较低,这只大鸟才误入家里。后来为飞出屋外,多次撞到窗户的玻璃上。村民听到声音后,发现“老鹰”已撞晕在地面上,担心大鸟出现意外,就拨打了报警电话。这只鸟体长40厘米左右,上体褐色,尾部有几道暗色横斑。民警利用手机进行拍照对比,初步判断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凤头鹰。随后,民警采取简单的防护措施后,抱起凤头鹰带回派出所,以作进一步妥善处置。民警找来纸箱,将这只大鸟小心地放置在里面,还去厨房拿了肉切成小块悉心喂食,并联系了县野生动物救护中心的工作人员。“一开始它很警惕,可能是感受到我们的善意,没多久这位小家伙渐渐主动进食了。”经过民警们的照料,大鸟体力逐渐恢复。野生动物救护中心的工作人员来到派出所,确认这是凤头鹰。凤头鹰属于中型猛禽,头部有羽冠,因此得名凤头鹰,常年栖息山地森林和山脚林缘地带,也出现在竹林和小面积丛林地带,偶尔也到山脚平原和村庄附近活动,主要以蛙、蜥蜴、鼠类、昆虫等动物性食物为食,也吃鸟和小型哺乳动物。工作人员决定先带回去饲养观察几天,再根据健康情况放归大自然。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今日从工作人员处了解到,经过几天的照料,凤头鹰已恢复体力,1月17日上午,已被带到山林放飞重回蓝天。本文为钱江晚报原创作品,未经许可,禁止转载、复制、摘编、改写及进行网络传播等一切作品版权使用行为,否则本报将循司法途径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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